中农立华拟收购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
发布日期:2025-05-22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2025年5月20日,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农立华”或“公司”)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州农资”)的7位自然人股东陶维康、金果夫、刘海布、王伟民、胡精良、黄伟胜、江志坚签署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陶维康等自然人股东关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意向书》(简称《股份收购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或其他方式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台州农资不少于50%股份。基于股权价值评估协商,初步估值范围为不超过正式交易文件签署日时最近3年(2022—2024年)经审计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的10倍,并结合后续资产评估情况,经转受让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股份交易价格。本次收购完成后,台州农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台州农资股权收购项目立项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对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交易价格等需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台州农资致力于为农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并通过技物结合的服务模式服务客户的农资产品经营及技术服务型公司,已于2022年9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标的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为连锁配送、代理分销、大农户直销(家庭农场)等多业态兼容模式;拥有多项国家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特别是在水稻籼粳杂交育种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表1  台州农资最近3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实施,台州农资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动态,增强客户粘性,快速提升浙江当地及周边市场渗透率。同时,标的公司将与公司作物健康业务板块形成高效协同,扩充公司产品及服务作物范围,提升公司市场响应速度、决策效率及公司品牌终端影响力。本次收购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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