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药包装废弃物将统一回收处理
发布日期:2021-01-08 信息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用完的农药袋、农药瓶,今后不能随便扔了。2020年12月22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仙桃市、潜江市、赤壁市、沙洋县、秭归县、枝江市、江陵县、英山县、武穴市1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统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方便又安全地处理这些危险污染物?各试点县将重点探索农药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3种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加强回收设施设备、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妥善贮存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第三方市场主体安全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但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资源化利用以外的,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方案要求,试点县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扶持、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回收处理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与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拿出专项资金对试点县适当给予补贴支持。非试点市州、县市区也要制定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回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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