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种子处理剂登记情况及应用进展
发布日期:2025-07-16 信息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25年第2期 作者:张正炜1 宋安易1 李刚1 石小媛2 陈秀1,3*(1.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上海源怡种苗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市农药检定所)

 

       原标题:我国种子处理剂的登记应用进展

       种子处理技术的应用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实现种子加工现代化和种子质量标准化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技术措施。特别是随着农药技术的进步和农药产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化学种子处理剂的研发与应用极大地提升了种子处理的技术水平和操作便利性,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实现高质高效栽培和农药减施增效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种子是作物遗传因素的载体,被形象地称为农业的“芯片”,其质量直接关乎植株后期的生长发育与最终产量。同时,种子也是作物整个生育期中最早遭受有害生物为害的阶段。用种子处理剂对种子进行化学处理有多方面优势:一是靶向性强。种子处理剂直接作用于种传病虫害为害部位,不仅减少了喷施农药过程的农药损耗,提高了农药利用率,在达到防治目的的同时,更降低了农药对环境的负面效应,符合新时期农药减施增效的目标导向;二是安全性高。种子处理属于隐蔽施药,一方面降低非靶标生物的药剂暴露风险,另一方面减少了施药过程中药剂与人体的接触,对人体和环境都有较高的安全性;三是经济性好。种子处理的施药方式操作简便,省工高效,并且从防治效率上看,作为预防性施药要比受灾后的补救性施药更具性价比。因此,种子处理作为一项基本的农艺防治措施很容易被广大农业生产者接受,种子处理剂也迎来了较快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1  种子处理剂发展与应用简况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种子处理剂产品研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2000年之前相关产品登记发展缓慢。近20年来,我国种子处理剂产品的登记整体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年度增长数量在2021年达到最高(图1)。截至2024年12月1日在我国取得登记尚在有效期内的种子处理剂产品已达1,056个。

图1  我国种子处理剂产品的登记趋势(截至2024年12月1日,下同)

       我国现行的《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中种子处理制剂(seed treatment formulations)包含种子处理固体制剂(seed treatment solid formulations)和种子处理液体制剂(seed treatment liquid formulations)两大类共计5个剂型(表1)。该标准中相关的中英文名称及代码等同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和植保(国际)协会(CropLife International)剂型及代码。因种子处理悬浮剂的代码FS源于CropLife的命名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故标准中将此英文名称一并保留。

表1  种子处理制剂名称及代码

       基于规范和实用目的,新标准对剂型进行了科学合理的优化与整合。根据FAO/WHO标准,种子处理悬浮剂未限定是否含有成膜剂和采用包衣或拌种使用方法,产品技术指标主要有附着性和粒径分布等,此剂型可涵盖前续标准中我国制定的悬浮种衣剂(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coating,FSC,含成膜剂及种子包衣,技术指标有成膜时间、包衣脱落率和均匀度等多项指标)。为与国际接轨,新标准将悬浮种衣剂合并到种子处理悬浮剂。前续标准中的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capsule suspension for seed treatment,CF)也被合并到种子处理悬浮剂,国际上已取消该剂型。因无登记产品,取消我国农业行标制定的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mixed formulation of CS and SC for seed treatment,ZCS)。前续标准中种子处理可溶粉剂(water soluble powder for seed treatment,SS)列于FAO/WHO标准中,但在2013年JMPS会议上建议取消此剂型标准指南,CropLife已取消,无登记产品,故予以取消。新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国的登记信息中一些已被淘汰的剂型名称仍在沿用。 

2  种子处理剂登记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1日,我国登记种子处理剂品种共计219个,其中单剂44个,混剂175个。低毒与微毒产品占比超过85%(图2)。种子处理悬浮剂(FS)为登记产品的主要剂型,占比近90%;其次依次为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WS)、种子处理干粉剂(DS)及种子处理乳剂(ES)。

图2  我国登记种子处理剂产品毒性情况

2.1  登记品种构成

       截至2024年12月1日,我国种子处理剂登记单剂品种44个,登记产品达539个,存在不同程度的同质化现象。如杀虫剂品种噻虫嗪和吡虫啉单剂产品登记数量都在100个左右,杀菌剂品种戊唑醇和苯醚甲环唑登记产品也均超过了50个。种子处理剂登记混剂品种175个,其中含二元复配86种,登记产品240个;三元复配89个,登记产品277个(图3)。登记产品数量较多的品种有苯醚·咯·噻虫(58个)、噻虫·咯·霜灵(37个)、精甲·咯·嘧菌(35个)、精甲·咯菌腈(23个)、多·福(20个)、咯菌腈·噻虫胺·噻呋(19个)等。

图3  我国登记种子处理剂品种及产品数量情况

       单剂更具灵活性,便于针对重发病虫害施用和科学制定长期的药剂轮换方案。多元复配是种子处理剂发展的一大趋势,药剂复配扩大了靶标防治范围,病虫兼治可进一步降低种子处理剂的使用成本和提升防治效率。

2.2  主要有效成分

       截至2024年12月1日,我国种子处理剂登记应用的有效成分共计83种,其中杀虫剂24种,杀菌剂5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9种。

       登记应用的杀虫剂有效成分倾向选用针对神经和肌肉靶标的速效杀虫剂,主要品种有新烟碱类烟碱乙酰胆碱受体促进剂(4A)噻虫嗪、吡虫啉、噻虫胺、呋虫胺,氨基甲酸酯类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1A)丁硫克百威、硫双威,有机磷类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1B)毒死蜱、辛硫磷,以及苯基吡唑类GABA-门控氯离子通道拮抗剂(2B)氟虫腈等(图4)。(注:杀虫剂作用机理分组参照IRAC标准)

图4  种子处理剂产品登记频次较高的主要杀虫剂品种

       登记应用的杀菌剂有效成分主要有作用于信号传导的苯基吡咯类杀菌剂(E2)咯菌腈,作用于核酸合成的苯酰胺类杀菌剂(A1)精甲霜灵、甲霜灵,作用于膜中甾醇合成的脱甲基抑制剂(G1)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咪鲜胺、灭菌唑,作用于呼吸作用的苯醌外部抑制剂(C3)嘧菌酯、吡唑醚菌酯,作用于细胞分裂的甲基苯并咪唑氨基酸酯类杀菌剂(B1)多菌灵、噻菌灵,以及具多靶标位点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M03)福美双等(图5)。(注:杀菌剂作用机理分组参照FRAC标准)

图5  种子处理剂产品登记频次较高的主要杀菌剂品种

2.3  登记作物与防治对象

       当前我国种子处理剂共登记作物30余种,以粮油作物为主。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主粮作物的登记数量(每种靶标单独计数)位居前3;花生、大豆等油料作物也占有一定比重;此外,我国种子处理剂农药产品的登记作物也在不断向蔬菜、中药、烟草等作物扩展(图6)。

图6  我国种子处理剂产品主要登记作物

       在我国,种子处理剂农药产品共登记防治对象70种左右,其中,防治害虫主要有蚜虫、蛴螬、蓟马、金针虫、灰飞虱等;防治病害主要有根腐病、恶苗病、丝/散黑穗病、茎基腐病、立枯病等(图7)。

图7  种子处理剂产品主要登记防治对象

       我国根据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域布局和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制定了《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区域指南》。该指南针对种子处理剂重点防治的大宗作物种传病虫害给出指导意见,对于《指南》中未包含的小宗作物、特殊病虫草害等,可根据作物种植区域,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开展种子处理剂的药效试验,扩充种子处理剂的适用作物范围和防治谱。

2.4  登记企业情况

       目前,参与国内种子处理剂市场的农药企业有340余家,占比由2013年的5%增加到18%。华东地区登记种子处理剂的企业数量占全国的一半,其次登记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依次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图8)。其中,山东、河南、江苏的种子处理剂登记企业数量及登记产品数量皆位居全国前3位(图9)。登记企业的市场导向明显,在小麦、玉米、花生等旱田作物的主产区,相关农药企业的种子处理剂产品开发速度要明显快于其他地区。

图8  种子处理剂登记企业分布情况

图9  我国登记种子处理剂的主要省份登记企业及产品数量情况

3  小结与展望

       伴随现代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种子处理剂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面对我国耕地较高的复种指数及日渐复杂的病虫害发生趋势,其重要性更加凸显。随着种子处理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对种子处理剂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并日趋多样化。从最初只满足于简单的杀菌消毒防治单一的种传病害,到提高种子的抗逆性促进整个生育期的生长发育并提高产量,如众多植物免疫诱抗剂成分被逐渐引入种子处理。但与此同时,农事操作中又要求种子处理剂的配套施用技术在操作时要尽可能简单化。这看似矛盾的要求实际统一于人们对高性能种子处理剂的殷切期望,要求继续提高制剂的综合性能,弱化处理操作水平对效果的影响,使得种子处理剂更好地普及应用,惠及广大农业生产者,在保障病虫防治效果的同时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种子化学处理技术是一项值得广泛和深入推广的农业防治技术,在各类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种子处理剂的市场缺口仍然很大,特别是适用于A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药剂仍然十分紧缺。企业在开发混剂时也应适当参考最新《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393—2020),在保证药效的同时,提供更多符合高品质农产品生产安全标准的适用药剂,充分发挥种子处理剂对现代农业生产的提质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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