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截瓜类检疫性病害,保护西甜瓜产业安全
发布日期:2019-01-07 信息来源:江苏植保 作者:江苏现代农业(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绿色防控创新团队

       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瓜类果斑病菌是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别于2012年、2016年传入我省(江苏),虽经大力防控,有效遏制了其扩散势头,但近年仍有零星疫点发生,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西甜瓜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将进一步扩大,两种病害随西甜瓜等葫芦科作物种苗调运再次传入和扩散危害的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2019年瓜类检疫性病害监测与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新疫点早发现早铲除、疫情不恶性扩散”的防控目标,有力保护西甜瓜产业安全,江苏现代农业(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绿色防控创新团队建议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疫情监测调查

       结合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2019年全省将加密布点监测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和瓜类果斑病。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充分发挥省级疫情监测点的监测与预警作用,在西甜瓜等葫芦科作物育苗、种植期间定期开展巡查,特别要对种苗繁育场圃和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调查,对曾发生疫情的田块要跟踪调查。对查见的疑似症状可采用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田间诊断,必要时采样送检。疫情确认后,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严禁瞒报、迟报、错报。

加强种苗检疫监管

       一是严格产地检疫。检疫机构应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的瓜类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明确提供种子来源及受检情况,指导其选择适宜田块进行繁育,在繁育期间严格田间检疫,杜绝带毒(菌)种苗生产。二是做好调运复检。对外地调入的瓜类种子(苗),要查验调运检疫证书,做好复检工作;病害发生区禁止调出瓜类种子和种苗,瓜类产品须经过检疫合格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外调,且外运时严禁以叶片、藤蔓作铺垫物和填充物。三是开展市场检疫。重点地区要加强西甜瓜种子经销市场的检疫检查,对无证调运行为进行查处。必要时对可疑种子进行抽检,杜绝带毒(菌)种子销售。

防控措施要合理有效

       阻截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瓜类果斑病的扩散与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控措施。

3.1  种子处理

       一是干热处理。将西甜瓜等作物及其砧木种子(含水量4%以下)置于7280℃干热条件下恒温处理72 h(西瓜种子建议75℃,甜瓜种子建议80℃),降温时需在干燥箱中回温到50℃和35℃,分别放置24 h。处理后的种子在浸种催芽或直接播种前需进行发芽率检测。二是药剂处理。防治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可用10%磷酸三钠溶液浸种2030 min,清水洗净后催芽播种。瓜类果斑病可用40%甲醛100倍液浸种90 min,或2%盐酸浸种20 min,或0.3%0.5%次氯酸钠浸种15 min,清水冲洗后待催芽或播种。

3.2  农业防治

       一是嫁接消毒。在嫁接、打叉、授粉等农事操作过程中,对工具或手用10%磷酸三钠或75%酒精进行消毒,防止人为交叉传播。二是轮作换茬。发生疫情的田块,3年内不得种植葫芦科作物,其他瓜类集中种植区要实行葫芦科作物与非葫芦科作物轮作换茬。三是田间管理。培育壮苗,避免大水漫灌和氮肥过量,防止病害传播,发现疑似病株,立即拔除带到田外统一销毁。

3.3  化学防治

       一是土壤消毒。种苗繁育必须选择无病土育苗,对育苗床可用2030 kg/亩棉隆消毒处理,施药后立即用塑料布覆盖,密封熏蒸12 d以上, 揭塑通风7 d后取土做发芽试验, 确保安全后才可进行育苗。对已经发病的大棚或露地田块,可在78月高温强光照射时,每亩均匀撒施石灰氮80100 kg或生石灰100200 kg或硝石灰100150 kg,深翻、灌水、铺膜、密封1520 d。二是药剂防治。一旦发生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无特效药剂可防治,可在定植后或者发病初期喷施宁南霉素、菌毒速克、病毒必克等抗病毒药剂进行预防和保护。瓜类细菌性果斑病可选用氢氧化铜、春雷·王铜、中生菌素等药剂进行预防。

加强检疫宣传培训

       结合植物检疫宣传月、检疫执法检查和农民培训工程等活动,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手机短信和发放明白纸、挂图等途径,广泛宣传两种病害的严重危害性,特别要宣传因病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典型事例。对辖区内的基层农技人员、瓜类种苗生产经销大户及种植大户开展技术培训,增强其防控意识,全面提升防控水平。

加强技术服务指导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对辖区内瓜类作物的生产基地、种苗供应企业和种植大户进行摸底调查,并主动开展结对服务,引导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种子(苗),协助其建立种苗生产档案。在育苗、种植等关键时期要组织检疫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巡查与指导,帮助基层和种植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63K
热门文章
网站声明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